28
03月
2019
工程名稱:
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工程
工程概況:
該工程建筑面積23465 ㎡,主要包括審判用房、辦公用房為主、干警培訓場所、生活附屬用房、專業設備用房等。整座建筑由主樓和裙房兩部分組成,主樓地下一層,地上十三層,裙房四層,主樓與裙房呈山字型排列,意喻著司法機關執法如山。建筑總高度為55.7m。工程于97年7月開工,98年12月竣工。是天津市一項重點工程。
工程技術特點、難點:
該工程采用樁基和浮筏基礎,主體為框架剪力墻結構,樓板采用無梁樓蓋,模殼體系。填充墻采用舒布洛克等新型環保建筑材料,頂部為鋁單板雙曲面卷檐,首層鑲貼蘑菇石,二至四層為干掛花崗巖,四層以上全部為仿石材涂料;外檐全部采用鋁合金門窗。